| 建设部:5-10年完成政府机构建筑节能改造 |
| 来源:不详 时间:2007/4/25 8:54:13 用手机浏览 |
建设部副部长黄卫日前在昆明召开的"国际城市可持续能源发展市长论坛"上说,我国建筑节能将以政府机构节能改造为突破口,用5年至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我国政府机构的建筑节能改造,将会对全社会将产生明显的引导和示范作用。
据测算,目前政府机构公共建筑面积约为6亿平方米,占城市民用建筑面积的6.2%。如按50%的节能目标对所有政府机构进行节能改造,可节约标准煤1800万吨。
黄卫说,用5年至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我国政府机构的建筑节能改造,也将总结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经验、模式,制定出相关政策和法规,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公共建筑能耗考核体系和奖惩政策。"主要用市场机制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,从而带动全国既有建筑和其它领域的节能改造。"
黄卫表示,推进建筑节能工作,把建筑节能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,是做好建筑节能工作的根本保证。目前我国已颁布实施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,由于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和特殊性,迫切需要以行政法规的形式,就建筑节能事业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、法律责任、管理办法等进行细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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